廣東數控機床故障的定義及故障的計數原則
一.故障的定義
故障:數控機床喪失規定功能或其性能指標超過規定界限。
關聯故障:數控機床在規定條件下使用,由于其本身質量缺陷而引起的故障。
非關聯故障:除關聯故障以外的故障,是由于誤用,維修不當或其它外界因素所引起的故障。
間歇故障:數控機床發生故障后,不經修復而在限定的時間內能自行恢復功能或性能指標的故障。
致命故障: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故障。
二.廣東數控機床故障的計數原則
1.數控機床的每一個故障都應按關聯故障和非關聯故障分類。若為關聯故障,則每一個故障均按一次故障計數;非關聯故障不應計數。
2.如果機床有若干項功能喪失或性能指標超過了規定界限,而且不能證明它們是由同一個原因引起的,則每一項均判為機床的一個故障,若是由同一個原因引起的,則判為機床只產生一個故障。
3.如果機床有一項功能喪失或性能指標超過了規定界限,而且它們是由兩個或更多個獨立故障原因引起的,則以獨立的故障原因數判為機床的故障數。
4.如果機床在同一部位多次出現故障模式相同的間歇故障,則只判為機床產生了一個故障。
5.到達規定壽命期限的配套件,損耗件的更換及超期使用的損壞不按故障計數。
6.當機床出現致命故障時,若為關聯故障,則立即按可靠性不合格規定。